热烈祝贺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文化与旅游工作委员会参编的《中国民族品牌饭店通用规范及评价》团体标准发布实施

由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文化与旅游工作委员会参编的T/OTOP 1036—2023《中国民族品牌饭店通用规范及评价》团体标准于2023年11月7日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正式发布实施。

团体标准正式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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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族品牌饭店通用规范及评价》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中国民族饭店的基本要求、设施条件、生态环境、安全要求、服务与管理、品牌建设和评价。本文件适用于中国民族饭店的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9663 旅店业卫生标准;GB 14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 1 部分:通用符号;GB/T 10001.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 2 部分:旅游休闲符号;GB/T 10001.9.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 9 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GB/T 15566.8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 8 部分:宾馆与饭店;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973 旅游厕所质量要求与评定;GB/T 39000 乡村民宿服务质量规范。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中国民族 Chinese ethnic culture在中国地理边界内居住的具有共同文化、历史、语言、传统习惯和思想观念的群体。

3.2 中国民族品牌 Chinese national brand起源于中国大陆本土,由国内企业首先创立的品牌,从中国民族精神、中国民族传统文化出发,具有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文化特色的企业文化、产品、特色服务、情感表现、消费者认同的核心价值。

3.3 中国民族饭店 Chinese ethnic culture hotel结合中国民族当地人文、自然景观与生态环境特色,反映民族文化特色的,为顾客提供住宿、餐饮和中国民族文化风情体验等服务的场所。

3.4 中国民族餐饮 Chinese ethnic cuisine指中国各民族的特色文化衍生的菜品、餐饮环境氛围及服务组合而成的产品。

4 基本要求

4.1 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主体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2 应具备正式开业三年以上,无不良记录。

4.3 应具备自有品牌,且该品牌商标注册三年以上,应有一定的品牌推广计划和措施。

4.4 应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4.5 中国民族饭店的建筑、附属设施设备、服务项目和运行管理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安全、消防、卫生、环境保护、劳动合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与要求。

4.6 中国各民族因历史传承、人文环境、自然生态、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不同,形成各具特色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其饮食文化、衣着服饰文化、建筑住宅特征、生产生活工具等方面的物质文化和语言、文字、文学、科学、艺术、哲学、宗教、风俗、节日和传统等方面的精神文化共同构建了中国民族文化的特色,中国民族饭店在建筑、环境、管理、服务等方面应符合民族文化特征,体现民族文化特色。

4.7 中国民族饭店各级别划分的基本条件见附录 B,各民族饭店应逐项达标。

4.8 中国民族饭店设备设施的位置、结构、数量、面积、功能、材质、设计、装饰等评价标准见附录 C。

4.9 中国民族饭店的运营管理质量、民族特色性、中国民族文化建设指标等评价标准见附录 D。

4.10 中国民族饭店品牌建设评价标准见附录 E。

4.11 应倡导绿色设计、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绿色消费、生态保护的理念。

4.12 应倡导弘扬中华文化经典、传承中华民族精粹、发展中华民族饮食文化品牌。

5 设施条件

5.1 建筑

5.1.1 中国民族饭店建筑物的位置、风格、结构、外观、功能、材质、设计、装饰等应符合附录 B 相关规定。

5.1.2 中国民族饭店建筑特征应主要包括传统中式建筑风格和本土少数民族建筑风格。其建筑特征包含且不限于建筑外观、室内装潢、外形设计等。

5.1.3 建筑物外观、室内装饰和布局风格应采用符合民族文化特征的设计方式,视觉效果民族特色突出。

5.1.4 建筑物体量、高度、造型、色彩等方面应按照其代表的民族风格统一设计。

5.1.5 建筑物外观需体现其代表的民族主题文化特征。

5.1.6 室内外装修应符合环保规定,并体现其代表的民族主题文化元素。

5.1.7 建筑应具备稳定性、可持续性、安全性、环保性和节能性。符合 GB50016 的相关规定。

5.2 厨房

5.2.1 厨房的功能、布局、设施设备、使用规范应符合附录 B 相关规定。

5.2.2 厨房功能完善、布局合理、干净整洁、地面经过防滑处理。

5.2.3 厨房应有消毒、冷藏、冷冻设施。

5.2.4 厨房应做好通风排烟措施。

5.2.5 厨房消防设施应符合 GB50016 的相关规定。

5.3 餐饮

5.3.1 应以中国民族餐饮为核心,将具有中国文化特色的菜品、餐饮环境及服务作为中国民族饭店品牌化发展的核心要素,打造中国民族饭店品牌并制定、实施品牌推广方案和措施。

5.3.2 餐厅及餐饮应符合附录 B 相关规定。

5.3.3 餐厅及包厢应有中国民族特色。

5.3.4 餐厅的菜单、餐具、台布、口布、桌卡等应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视觉效果。

5.3.5 餐厅的菜品部分食材选择要有中国民族餐饮食材特色,成品色泽、香味,形状、装饰等应体现中国民族文化特色。

5.3.6 餐厅主要菜品内应有体现中国民族文化特色的特色菜。

5.4 客房

5.4.1 应符合附录 B 相关规定。

5.4.2 客房装饰、布局、陈设应具有民族主题特色。

5.4.3 客房配备的家具应具有鲜明的民族特征。

5.4.4 客房应配备介绍民族风俗、民族文化、具有民族特点的旅游景区、民族特色产品等宣传民族特色的宣传品。

5.5 公共设施

5.5.1 应符合附录 B 相关规定。

5.5.2 公共区域整体布局应具有民族特色,符合其代表的民族文化特征要求。

5.5.3 应有摆放或装饰其代表的具有明显民族特征的装饰品、艺术品或功能性物品。

5.5.4 应有能够展示其代表的具有民族特征土特产展示区域及设施,并展示当地土特产。

5.5.5 应具备经营符合其民族特色的休闲、康体、婚宴、酒吧等经营项目的场所、设施、设备和经营能力。

5.5.6 宜提供无障碍设施、休息区、桌椅、吧台、音乐舞台、投影仪、无线网络等,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5.6 标识标牌

5.6.1 标识标牌的设置和设计应醒目,并符合 GB/T 10001.1 、 GB/T 10001.2 、GB/T15566.8 等的相关规定。

5.6.2 主要路口导向标识应能够准确、清晰地指示道路和目的地信息。

5.6.3 主要路口导向标识应使用具有中国民族特色和文化内涵的材料和设计,例如中国民族特色材料、风格、文化元素、民族语言文字元素等,宜遵循和体现民族地区的风俗民情和文化传承。

5.6.4 导向标识的摆放位置应醒目。

5.6.5 公共区域紧急出口标识应使用醒目的颜色和标注明确的指示信息。

5.7 数字化系统

5.7.1 智能化管理系统

5.7.1.1 宜配置结构化综合布线系统。

5.7.1.2 应配置先进、有效的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含点报警、面报警、消防疏散广播等)。

5.7.1.3 宜配置先进的楼宇自动控制系统(新风/空调监控、供配电与照明监控、给排水系统监控等)。

5.7.1.4 宜配置线上预定、结算、退房、预开发票、会员等便捷服务功能系统。5.7.1.5 宜配置智能照明系统。

5.7.1.6 宜配置智慧客房服务系统。5.7.2 信息管理系统。5.7.2.1 宜配置前台管理系统。5.7.2.2 宜配置餐厅管理系统。

5.7.2.3 宜配置财务管理系统。5.7.2.4 宜配置收益分析系统。5.7.2.5 宜配置人事管理系统。5.7.2.6 宜配置库房管理系统。

5.7.2.7 宜配置采购管理系统。5.7.2.8 宜各系统数据流自动化处理并关联。

6 生态环境

6.1 一般要求

6.1.1 饭店自然生态环境应良好。

6.1.2 饭店周边无噪音污染,声环境质量符合 GB 3096 有关规定。

6.1.3 饭店水源及周边水源无污染,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应符合 GB 5749 相关规定。

6.2 环境保护

6.2.1 建筑、装饰、标识标牌及景观用品材料应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6.2.2 产生的垃圾应进行分类,并且对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2.3 生活污水应排入当地排污管网或集中收集处理后进行排放,并符合 GB 8978 的规定。

6.2.4 用品应倡导绿色环保,应积极响应绿色消费的理念,不宜提供一次性餐具和用品,宜采用清洁能源。

6.3 卫生要求

6.3.1 住宿场所卫生应符合 GB 9663 的相关规定。

6.3.2 室内空气质量条件应符合 GB/T 18883 的相关规定。

6.3.3 公共区域应设置分类垃圾箱,箱体保持整洁,垃圾及时清运不过夜。

6.3.4 饭店内外环境卫生和物品摆放应保持整洁、整齐、规范。

6.3.5 饭店应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清洁,整齐。

6.3.6 室内外应栽培植物。

7 安全要求

7.1 一般要求

7.1.1 应明确安全管理负责人。

7.1.2 应取得消防等方面的安全许可,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和有效运行。

7.1.3 水、电、气、油、压力容器、管线等设施设备应安全有效运行。

7.1.4 应严格执行安全管理防控制度,确保安全监控设备的有效运行及人员职责明确。

7.1.5 应注重食品加工流程的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7.1.6 应制订和完善地震、火灾、食品卫生、公共卫生、治安事件、设施设备突发故障等各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7.2 饮食安全

7.2.1 提供的饮用水(包括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质量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

7.2.2 食(饮)具卫生消毒应符合 GB 14934 的相关规定。

7.2.3 饭店提供的预制菜食品应具有详细的标签说明,包括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7.2.4 饭店应设置食品安全专业检测人员,对食品贮存和加工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测,确保食品的卫生安全。

7.2.5 饭店应提升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的操作培训,加强自身对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以确保顾客的安全和健康。

7.2.6 应建立食品及食材进出台帐制度,来源可追溯。

7.3 消防安全

7.3.1 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和设置应符合 GB 50016 的规定,并应取得消防等方面的安全许可,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和有效运行。

7.3.2 应配置紧急照明,安全通道保持畅通。7.3.3 客房及出口处显著位置应设置应急疏散图及说明。

7.3.4 应定期开展防火、防盗巡查检查。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7.3.5 应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组织消防演练。

7.4 设施安全7.4.1 电器产品、电线和电工应符合国家标准,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

7.4.2 燃器具使用应符合 GB 16410 相关规定。

7.4.3 饭店特种设备使用和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7.4.4 设备设施应制定巡检制度并定期巡检,做好巡检记录,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8 服务与管理

8.1 一般要求

8.1.1 对宾客礼貌、热情、亲切、友好,不应因顾客的种族、民族、地区、性别等个人特征的差异而受到差别对待。

8.1.2 应密切关注并尽量满足顾客的需求,高效率地完成对客服务。

8.1.3 应尊重顾客的民族习俗,不损害民族尊严。

8.1.4 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护顾客的合法权益。

8.1.5 宜提供中国民族文化风情体验服务。

8.2 服务人员

8.2.1 仪容仪表端庄、举止大方得体,宜穿着具有民族特色服饰。

8.2.2 遵守职业道德,对客人礼貌、热情、友好,能够掌握服务的基本技能,提供细致、周到、热情的服务。

8.2.3 应熟悉本土民族文化,应通过消防、安全、卫生、旅游等方面的基本技能培训。

8.2.4 根据顾客需要,可用多种语言或借助翻译设备进行接待服务。

8.3 中国民族文化建设

8.3.1 应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培训计划并严格实施。

8.3.2 饭店宜将传统的中华料理和地方特色菜肴与现代化的烹饪技术相结合,创新出独具特色的菜品。

8.3.3 宜在菜品里渗透民俗文化、历史文化等元素,使其更具有文化魅力。

8.3.4 饭店宜在餐桌服务中,为顾客们提供传统的茶艺表演。

8.3.5 饭店宜营造具有中国传统文化氛围的用餐环境,如使用精美的文房四宝、挂画、民族乐器、民族图腾、书法等代表民族主题文化的饰品和物品

。8.3.6 服务人员宜使用具有民族特色的迎宾仪式或迎宾用语。

8.3.7 应定期组织员工开展爱国教育、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民族文化教育。提升员工民族凝聚力和爱国主义热情,培养正确的社会主义价值观。

8.3.8 宜开展能够让顾客参与和互动的民俗文化活动,在饭店经营场所通过壁画、宣传栏、视频画面、灯箱广告、播音设备等不同的宣传方式宣扬民族文化。

8.3.9 应实施民族饭店品牌培育工作,通过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方式保护民族饭店品牌。

8.3.10 应注重创新,通过奖励、树典范等不同的方式鼓励员工参与菜品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及其它创新活动。

8.4 管理

8.4.1 应具备员工手册。

8.4.2 应有饭店组织机构图和部门组织机构图。

8.4.3 应有完善的规章制度、服务标准、管理规范和操作程序。

8.4.4 应有完善的部门化运作规范。

8.4.5 应有服务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作说明书,对服务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要求、任职条件、班次、接受指令与协调渠道、主要工作职责等内容进行书面说明。

8.4.6 应有服务项目、程序与标准说明书,对每一个服务项目完成的目标、为完成该目标所需要经过的程序,以及各个程序的质量标准进行说明。

8.4.7 对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和强制性标准所要求的特定岗位的技术工作应有相应的工作技术标准的书面说明,相应岗位的从业人员应知晓并熟练操作。

8.4.8 应有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8.4.9 应制定投诉处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

9 品牌建设

9.1 一般要求

9.1.1 饭店应持有品牌注册商标,且商标注册日期至申请评价之日不少于三年。

9.1.2 饭店应制定品牌发展规划,并有投入预算,建立专门的团队或由专人负责。

9.1.3 饭店品牌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中国民族主题特色。

9.1.4 饭店产品和服务应具备较强的质量水平和质量管理水平。

9.1.5 饭店财务状况良好。

9.1.6 饭店应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良好的市场拓展能力和稳定的市场销售能力。

9.1.7 饭店应注重消费者体验,不断提升饭店品牌的知名度、满意度、认知度和忠诚度,并建立服务反馈机制。

9.1.8 饭店应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

9.1.9 饭店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9.2 质量能力

9.2.1 应建立原材料采购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并建立原材料物流配送管理体系,保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

9.2.2 应制定符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建立中央厨房系统。

9.2.3 宜取得国家相关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9.2.4 应加强团队建设,建立完善管理制度、激励机制、福利制度,提升员工的满意度、忠诚度。

9.2.5 应采用先进的管理技术,建立教育培训体系,制定和完善各类服务标准化手册教程。

9.2.6 应建立环境安全保障及应急体系。

9.2.7 建筑材料及用品应采用绿色环保材料,废弃物及油烟排放等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9.2.8 三年内应无产品质量事故,符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和评定要求,无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记录。

9.3 创新能力

9.3.1 应有对传统工艺的继承及对新产品创新能力,应建立自主研发及创新机制,近三年内有新菜品、新服务、新管理模式等推出。

9.3.2 应具备服务创新能力。

9.3.3 应具备品牌延申能力。

9.3.4 应具备开拓新市场的能力。

9.4 财务状况

9.4.1 应股权清晰,资产质量良好。

9.4.2 应具备持续盈利能力,近三年无亏损。

9.4.3 应具备销售额持续增长的能力,近三年销售额与往年同期比较持续增长。

9.4.4 应无债务风险,债务水平与偿还能力相匹配。

9.4.5 应具备经营能力,资金周转率及投资回报率良好。

9.5 市场营销能力

9.5.1 宜建立专门的市场营销部门。

9.5.2 宜具备市场拓展能力。

9.5.3 应形成品牌文化,并有效传播。

9.5.4 近三年销售额同期稳步增长。

9.5.5 应设立危机处理机制或部门,具备处理和度过品牌危机的能力。

9.6 社会责任

9.6.1 应无不良信用记录。

9.6.2 应依时依规缴纳各种税费。

9.6.3 宜优先解决下岗工人和残疾人就业。

9.6.4 应依法履行劳动用工合同。

9.6.5 应实施节能减排措施,践行绿色、环保、循环、低碳经营理念。

9.6.6 宜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活动。

9.7 消费体验

9.7.1 应制定及实施扩大品牌知名度的措施。

9.7.2 应具备品牌美誉度,应有处理负面新闻和消费者负面评论的能力及机制。

9.7.3 应在近三年内无重大消费者投诉行为或因消费者投诉而受到的行政处罚。

9.7.4 应建立投诉机制,并有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

10 评价

10.1 分类

10.1.1 根据饭店的位置、规模、结构、面积、服务功能、装修风格、装修材质、设计、装饰、文化特征、品牌建设等评价标准将获得中国民族饭店评价称号的饭店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分别为中国民族饭店(银樽)、中国民族饭店(金樽)、中国民族饭店(至樽)。

10.1.2 中国民族饭店的建筑、附属设施设备、服务项目和运行管理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安全、消防、卫生、环境保护、劳动合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与要求。

10.1.3 各民族饭店等级划分的基本条件见附录 B,各级别中国民族饭店应逐项达标。

10.1.4 各中国民族饭店设备设施的位置、结构、数量、面积、功能、材质、设计、装饰等评价标准见附录 C。

10.1.5 中国民族饭店的运营质量、民族特征性、安全要求、文化建设等评价标准见附录 D。

10.1.6 中国民族饭店品牌建设评价标准见附录 E。

10.2 申请与废止

10.2.1 饭店可根据自身条件自愿进行申报。中国民族饭店评价申请表见附录 A。

10.2.2 中国民族饭店倡导绿色设计、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绿色消费的理念。倡导弘扬中华文化经典、传承中华民族精粹、发展中华民族饮食文化品牌。

10.2.3 中国民族饭店应增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突发事件处置的应急预案应作为各级别民族饭店的必备条件。中国民族饭店通过评价后,如饭店营运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所属称号将被立即取消,相应中国民族饭店标识不能继续使用。

10.2.4 评价中国民族饭店时不应因为某一区域所有权或经营权的分离,或因为建筑物的分隔而区别对待,饭店内所有区域应达到同一级别的质量标准和管理要求。10.2.5 饭店正式开业三年后可开始申请评价,中国民族饭店标识使用期为三年,三年期满应复核评价。

10.3 评价方法

10.3.1 必备条件

10.3.1.1 必备项目检查表规定了民族饭店各级应具备的硬件设施和服务项目。评价检查时,逐项打“√”确认达标后,再进入后续打分程序。

10.3.1.2 中国民族饭店(银樽)必备项目见表 B 1,中国民族饭店(金樽)必备项目见表 B 2,中国民族饭店(至樽)必备项目见表 B 3。

10.3.2 设施设备评价

10.3.2.1 设施设备的要求见附录 B。总分 340 分.

10.3.2.2 中国民族饭店三个级别规定了最低得分线,中国民族饭店(银樽)204 分,中国民族饭店(金樽)238 分,中国民族饭店(至樽)272 分。

10.3.3 饭店运营质量

10.3.3.1 中国民族饭店运营质量的要求见附录 D,总分 240 分。

10.3.3.2 饭店运营质量的评价内容分为生态环境要求、安全要求、服务、中国民族文化建设、管理制度与规范、员工素养等 6 个大项。评分时按“优”、“良”、“中”、“差”打分并计算得分率。公式为:得分率=该项实际得分/该项标准总分×100%。10.3.3.3 中国民族饭店(银樽)、中国民族饭店(金樽)、中国民族饭店(至樽)规定了最低得分率,银樽店 70%、金樽店 80%、至樽店85%。

10.4 品牌建设

10.4.1 中国民族饭店品牌建设的要求见附录 E,总分 240 分。

10.4.2 中国民族饭店品牌建设评价内容分为财务、质量、市场、消费体验、创新、社会责任等 6 个项目,评分时按“优”、“良”、“中”、“差”打分并计算得分率。公式为:得分率=该项实际得分/该项标准总分×100%。

10.4.3 中国民族饭店(银樽)、中国民族饭店(金樽)、中国民族饭店(至樽)规定了最低得分率,银樽店 70%、金樽店 80%、至樽店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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